关于开展全国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
教育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位各试点单位:
依据全国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2007年全会会议精神,教指委将于11月17日至18日、11月24日至25日分别在中国人民大学和上海财经大学开展全国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教育评估试点工作。
届时,教指委将组成评估专家组,依据《全国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教育评估指标体系(试行)》,对相关学校的MPAcc教学情况进行全面的考察评估,并形成工作报告提交教指委全会审议。
请相关学校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2007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