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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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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开展“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试点培养单位:

按照“2007年全国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及试点培养单位联席工作会议”的相关决议,全国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MPAcc教指委”)决定自200831日起,全面开展“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质量评价工作”。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工作目的:全面检查我国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工作的实际开展情况,总结办学经验,提高办学水平;建立良性竞争机制,推动我国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教育事业进一步发展。

工作组织: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教育指导委员会。

工作原则:实事求是,以评促建。

时间安排200831630

工作程序: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0831325,自评阶段。

各试点培养单位依据《全国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教育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自评工作,并于2008325日前,向MPAcc教指委提交相关材料。

第二阶段,200841630,网评及实地考察阶段。

MPAcc教指委将各试点培养单位提交的相关材料在教指委主页进行公示,并由MPAcc教指委秘书处组织开展网上评价及实地考察工作。

联 系 人:孙老师,刘老师

          010-82509201

 

 

附件:《全国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教育评价指标体系》

     (请于下载区下载)

 

全国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2008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