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全国会计硕士优秀学位论文评审专家的通知
各试点培养单位:
为更好的开展全国会计硕士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MPAcc教指委计划由各试点培养单位另行推荐论文评审专家若干人,具体情况如下:
1. 每个试点培养单位可推荐论文评审专家1人;
2. 被推荐人须具有教授职称;
3. 被推荐人须参与过MPAcc的实际教学工作或学位论文指导工作;
4. 被推荐人应填写《全国会计硕士优秀学位论文评审专家推荐表》,并于2008年4月7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MPAcc教指委秘书处(mpacc@ruc.edu.cn)。
MPAcc教指委秘书处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10-62512996
附件:《全国会计硕士优秀学位论文评审专家推荐表》
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2008年4月2日
全国会计硕士优秀学位论文评审专家
推荐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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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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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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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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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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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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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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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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