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国MPAcc案例教学法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
为保障我国MPAcc教育质量,依据全国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有关会议精神,秘书处定于2012年9月13日至9月15日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举办案例教学法高级研修班,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承办单位: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报到时间:2012年9月12日下午。
报到地点: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注册大厅。
研修班时间:2012年9月13日至9月15日
离京时间:2011年9月15日
与会人员:各培养单位MPAcc会计、审计及其他适用案例教学法课程的任课师资。
研修班费用:本次研修班将聘请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毅伟商学院知名教授分享案例教学方法,同时将邀请北京多所大学在案例教学中卓有成效的教授现场示范。研修班本着收支平衡的原则,酌情收取费用1800元每人,与会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提供食宿,标准为每人每天280元。
会议回执:请各培养单位安排相关人员参会,并请填写回执,于2012年8月20日之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将会议回执发送至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案例教学法高级研修班项目组。
秘书处联系人:
孙老师、胡老师
电 话:010-62512996;
传 真:010-62512996;
电子邮箱:mpacc@ruc.edu.cn
项目组联系人:
陈老师、孙老师
电 话:010-64505150;010-64505157
传 真:010-64505193;
电子邮箱:chenyd@mail.nai.edu.cn;sunxl@mail.nai.edu.cn
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201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