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线示范课程遴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线示范课程遴选工作的通知
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线示范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22〕22号)要求,加强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建设,加快教育数字化转型,推动优质资源共享,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经研究,全国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会计教指委”)拟遴选一批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线示范课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意义
课程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现研究生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传授的基本载体,随着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数量和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课程建设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建设在线示范课程,通过构建示范课程育人模式,促进线上线下教学融合发展,推动高校加大课程建设投入,引导广大教师重视课程教学质量,提高教师教学能力,缩小不同地区间教学资源差距,推进教育资源均衡发展,切实发挥课程教学在研究生社会责任、创新能力、专业水平、实践能力、职业素养培养中的基础性作用。
二、建设要求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牢把握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线示范课程建设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
2.在线示范课程建设可以采取更新已有在线课程或拟新建在线课程的方式。
3.在线示范课程建设涵盖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财务管理理论与实务、管理会计理论与实务、审计理论与实务和商业伦理与会计职业道德五门课程。
4.在线示范课程应突出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特点,符合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目标,内容规范完整,在教学团队、教学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资源、教学管理、教学效果等方面具有示范性、引领性和可推广性。应兼顾经典理论和研究前沿、理论创新和实践应用、学科基础和交叉融合、技术突破和产业进步。
5.在线示范课程建设团队应坚持老中青相结合,做到优势互补、协同合作,确保课程建设的可持续发展。课程建设团队牵头人应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在教学科研领域具有突出成就或重要贡献;课程建设团队应具有坚定理想信念、良好师德师风,并热心教书育人、勇于改革创新。
6.在线示范课程须符合在线平台展示的技术要求(详见附件1)。
三、支持保障
1.在线示范课程建设团队所在单位应大力支持此项工作,并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
2.在线示范课程建设团队所在单位应将教师参与在线示范课程建设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因素。
四、其他事项
1.请有意向申请在线示范课程的培养单位于2022年12月26日前向会计教指委提交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线示范课程建设申请表(详见附件2)和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线示范课程建设信息表(详见附件3),并将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材料发送至mpacc@ruc.edu.cn。
属于更新已有在线课程的课程建设团队,请同时提供该课程的所有视频;属于拟新建在线课程的课程建设团队,请同时提供该课程的宣传片及课程建设团队每位教师的1个相关课程视频。上述材料均需通过网盘或邮件等方式于2022年12月26日前发送给会计教指委秘书处(联系方式:何老师 010-82509201)。
2.获得在线示范课程建设资格的课程建设团队需完成课程内容建设,应于2023年10月25日前完成上线工作。会计教指委将组织专家进行审核验收,审核验收合格的课程建设团队需另提交相关材料(需提交的材料将另行通知)。
特别说明:
相关附件材料请查看邮件。